昭通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及《昭通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推荐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要求,昭通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本次申报工作共收到全市各县(市区)、市直非遗保护单位推荐的122名传承人选的申报材料。经复查初评和专家评审,现将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118人)向社会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6日——2023年10月5日
公示期为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箱予以反馈,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我局将予以保密),凡匿名、冒名、超出期限或其他形式反馈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昭通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电子邮箱:ztsfyzx@126.com
联系电话:0870-3188994
附件:昭通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昭通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9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