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喀什经济开发区
宣传标语口号的公告
喀什经济开发区于2010年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担负着建设我国向西开放重要窗口,推动形成我国“陆上开放”与“海上开放”并重的对外开放新格局的战略使命。为进一步提升喀什经济开发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喀什经济开发区宣传标语口号。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3年10月16日—11月4日(20天时间)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喀什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三、征集要求
(一)提炼一句宣传标语口号,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内涵丰富,能充分反映喀什经济开发区功能定位、发展现状、发展目标,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宣传标语口号需为原创作品,简洁明快,文辞大气,响亮有力,便于记忆,朗朗上口,具有很强的文字震撼力、传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宣传标语口号字数不限;
(四)宣传标语口号要附上300字左右的创意说明,阐述清楚创作思路、理念、具体含义或寓意。
四、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个人、单位和团体均可投稿参加,但不包括就职于喀什经济开发区各部门、直属机构的党员干部职工。作品须为作者原创,无知识产权纠纷。
五、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稿人将创作好的宣传标语口号及创作说明编辑发送至2324178318@qq.com,邮件主题注明“喀什经济开发区宣传标语口号征集”字样,以word格式发送,同时发送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六、评选方式
(一)主办方将成立评审组(评审组成员不参与征集活动),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采用作品由主办方报请喀什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确定。
(二)评选结果将在喀什经济开发区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平台公布,需要了解喀什经济开发区情况的,烦请登录喀什经济开发区官网,并关注喀什经济开发区公众号。
七、奖励设置
(一)本次宣传口号征集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奖项奖金为税前金额。
八、活动声明
(一)参与者以团体或个人为单位,需实名投稿,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若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团体或个人参与者须对参与作品可能引起的侵权责任及著作权归属出具书面《承诺书》并签章,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纠纷问题,由应征投稿者自负责任。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应征投稿者自行承担。
(二)本次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被视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主办方,该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应征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同该知识产权无偿转让条款。应征者不得擅自发布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三)本次征集入围作品的著作权归喀什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所有,喀什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不再另付稿酬。
(四)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无论入围与否,所投稿件恕不退还,不予回复。
(五)未经征集活动主办方授权,创作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获奖和入围作品。
(六)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七)征集活动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活动主办方作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附件
承 诺 书
喀什经济开发区宣传标语口号征集活动主办方和评审组,我是参评选手XXX,我的作品名称是XXXXX。
我承诺:
1.本人自愿接受并遵守喀什经济开发区宣传标语口号征集活动主办方和评审组的全部规则及要求。
2.本人承诺提供的作品为原创设计,如有任何剽窃、模仿、抄袭行为等法律责任与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无关,责任自负。
3.本人将赋予征集活动主办方和评审组公开本人的联系资料并拥有对作品修改、展出、出版和应用的权利。
备注:本承诺内容不得更改。
承诺人:
时 间:2023年10月 日